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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完趁工资(工作交接期间工资算原岗位吗)

2025-04-30 230 0 评论 人事行政


  

本文目录

  

  1. 离职交接期间有工资吗
  2. 必须交接完才发工资吗
  3. 在进行工作交接之前已经办完离职手续,交接期有工资吗
  4. 工作交接一个月期间有工资吗
  5. 交接手续完成后,还不支付之前的工资,违法吗
  6. 已经离职了,要等交接人来交接完后才发工资合理吗

一、离职交接期间有工资吗

1、法律分析:员工申请离职,公司并未对员工离职申请作出回复,即未向员工发出不再上班的通知,期间,员工一直从事后续工作的交接,至双方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该期间应视为员工为公司提供了劳动,应认定该期间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由公司支付该期间的工资。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3、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4、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5、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6、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7、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8、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9、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10、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必须交接完才发工资吗

1、正规公司根本不用等,每个月的工资财务部门都会做好工资表,等大领导签字后就可以发放了。当然中间会有几个部门领导、分管领导签字,但是大领导才是决定性的,仅仅因为中间环节有人不签字而影响到所有员工发放工资是基本不会发生的。

  

2、《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三、在进行工作交接之前已经办完离职手续,交接期有工资吗

1、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报告,辞职报告批准后,用人单位会开具离职通知书,辞职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办理移交手续。到异地办理移交手续涉及的差旅费,用人单位理应按本单位制定的标准范围予以报销,移交手续办好后,用人单位依据辞职人员的出勤天数和办理移交手续的天数,一次性结清工资。

  

2、按照《劳动法》规定提交离职报告30天办理工作交接,期间正常工作工资等福利待遇正常发放。当然也分三种情况:

  

3、如果提出离职报告后继续边工作边交接,在办理交接工作期间是正常工作,工资福利是正常发放的,期间出差办理交接等差旅费也应正常报销。

  

4、有些时候离职人员在提离职报告后就不工作回家休息了,只等到公司招到新人再办理交接,这种情况在休息期间应该是不发放工资的,但当与新人交接期间是发放工资的。

  

5、是否发放工资是基于你是否正常工作,只要你正常工作公司应当发放工资。

  

6、被动离职交接工作会非常快,有时企业不需要你来交接,直接办理离职手续简单填个交接表,可能几分钟就结束了。那么公司应当将工资结清至交接日。有些企业会给予经济补偿或发足你当月工资,这些需要基于劳动法基础上双方协商解决。

  

7、总之,办理离职交接工作期间,你工作一天即发一天工资,请假按请假类别扣除相应工资,出差按公司差旅报销规定进行报销。公司还应在离职30天内为你办理各种劳动关系、公积金等转移。如果企业未按《劳动法》规定办理,你需要保留证据以待采取法律途径解决。

  

8、多说一句,这个时候,企业才可以将劳动者的社保公积金停缴,现实中好多企业还没等到劳动者交接完成,为了不想多缴一个月,提前给劳动者停缴,这是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用追偿的权利。

  

四、工作交接一个月期间有工资吗

1、法律分析:有工资,向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3、(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4、(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5、(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6、(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7、(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8、(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扩展资料《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交接手续完成后,还不支付之前的工资,违法吗

属于违法,单位必须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立即支付剩余工资,你可以在单位不予支付工资的情况下通过以下两个手段解决工资拖欠问题:

  

如果你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六、已经离职了,要等交接人来交接完后才发工资合理吗

已经离职了,要等交接人来交接完后才发工资是合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辞职到期以后,结清劳动者所有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交接完趁工资(工作交接期间工资算原岗位吗)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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